树木重披绿装

编辑:admin 日期:2018-09-26 09:10:37 / 人气:

“我们按照省院作出的《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推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坚持少捕慎捕的办案理念,采用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收效甚好。”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若对记者说。
琼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工作中,注重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全面客观审查案件证据,既关注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符合逮捕条件的证据,也注重审查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证据。
同时,该院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机制,坚持少捕慎捕,注重体现人权保障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帮助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和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多赢。
今年6月下旬,该院侦监部门干警审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冯某、梁某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在细心审查案卷材料的同时,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冯某和梁某,二人不但对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悔恨不已,而且一再恳求办案检察官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再三表示愿意补种被滥伐的林木。
综合考虑该案情况,该院最终对冯某、梁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启动恢复性司法程序。同时,该院向琼山区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琼山区农林局予以跟踪监督,促使冯某和梁某分别补种树木1000余株。此举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修复,社会反响甚好。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20件28人,包括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3件,滥伐林木罪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等。”王若向记者介绍。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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