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4棵树木 一公司被罚18万元

编辑:admin 日期:2019-06-20 09:01:14 / 人气:

今年4月7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值班室接到12342信息中心转发投诉,反映新城区韩森路以北,韩南韩北城中村改造工地有人砍伐树木,一支队立即指派执法队员赶赴现场。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进入工地查看。在工地北侧围墙内,发现了砍伐树木现场,执法队员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封锁现场拍照取证,并联系建设工地施工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证,韩南韩北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韩森路和康乐路十字东北角,建设单位为陕西中轩置业有限公司。经现场勘验,由于工地施工,导致工地内两棵梧桐树、1棵杨树和1棵椿树被擅自砍伐。因建设单位不能出示相关审批手续和材料,因此执法队员认定属于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
  根据园林部门鉴定报告,4棵树总价格为3.6万元。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41条第四项之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责令按规定补植树木,并处以砍伐树木价格5倍的罚款,随即对陕西中轩置业有限公司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18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补栽12棵树木。
  案例二
  医院院区改造砍伐树木
  罚款16万元 补栽相应树木
  4月15日,市级某医院糖坊街院区进行院内工程改造,擅自砍伐院内18棵树木。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根据园林部门鉴定,18棵树的总价格为3.2万元。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医院行政处罚16万元,并补栽相应树木。
  案例三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公司被罚款5万元
  4月2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执法队员在例行执法巡查时,发现陕西宏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二环大香港楼立面擅自设置LED户外广告设施。经查,该公司持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已到期,但未按照规定重新取得设置权。
  此行为违反了《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5万元,并限期拆除。该公司对行政处罚事项完全同意无异议,并及时缴纳了款项。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补办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手续,如未能按期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将自行拆除该户外广告设施。
  案例四
  电子大屏强光侵害居民
  涉事单位被罚款5万元
  5月9日,接到“四海唐人街300平方米LED电子大屏强光侵害居民”的投诉后,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经调查,此处设置的300平方米LED电子屏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向涉事单位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关闭该电子屏,听候处理。5月15日,依据条例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责令涉事单位限期拆除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整。随后,涉事单位自行拆除LED电子屏,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
  案例五
  挖破天然气管道
  施工方受罚
  4月23日下午,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接到关于康乐路十七街坊改造热力管道施工挖破天然气管道的处理交办单。此次案件系市政公用局部分业务划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第一次燃气管理执法,是一次全新领域的尝试。
  一支队立即联系燃气管理中心和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联合召开了专题会议。经调查走访,施工项目为小区立体车库建设项目,施工方为陕西中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小区燃气管道图纸不全,施工人员不慎将小区地下燃气管道挖破,导致燃气泄漏。施工单位立即安排疏散,联系燃气管理公司及时维修,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施工方赔偿天然气公司35000元。一支队执法队员经调查取证后,向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建设方和施工方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根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施工方作出了行政处罚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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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名执法人员配备记录仪
  执法过程全记录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城管执法总队自2017年正式运行以来,一直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将‘三项制度’基本精神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市城管执法总队总队长王翔说,这5起典型案件的查办过程,均融入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据介绍,目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公开了市城管执法总队各支队的工作职责、管辖区域及联系电话。在各支队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胸牌号等信息。执法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一敬礼、二亮证、三宣传、四纠违、五处罚”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每名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全过程记录每个案件的执法情况。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个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支队到总队分别建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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